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
Peking University Center for Legal Infomation

| 1985年初,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国内率先开展计算机辅助法律研究工作。1985年10月研制成功我国第一套法律软件--《CHINALAW涉外经济法规查询系统(中英文对照)》,引起国内法律界的瞩目。1987年10月,《中国经济法系统》通过专家鉴定,同时推出《经济合同范本系统(中英文)》和《国际经济公约数据库(英文)》。1989年,含有全面法律信息、分为10个子数据库的《中国法律检索系统》被列为国家科委重点科技项目,并于1990年底通过鉴定,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990年10月继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成立之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正式成立,成为国内著名的法律信息研究开发机构。
中心成立之后一贯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权威的法律信息数据库,提高法制信息处理和运用的现代化水平,竭诚为广大国内外客户服务,推动我国的法制系统工程研究和法制信息化建设,促进法制信息和法律文化的国际交流。中心主要致力于下列领域的教学科研与对外服务:1、法制信息数据库研制;2、计处机软件保护法律研究;3、计算机辅助法律研究;4、国际互联网络法律信息资源研究;5、信息高速公路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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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拥有我国优秀的法律信息编辑人员及软件和网络高级工程师,有能力承接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公检法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各类企业需要的具有特定用途的法律数据库,也愿意同有关方面合作研制法律或其他领域的数据库。愿意同各国法律数据库建立广泛的联系和密切的合作,并将积极促成中外法律数据库专家和学者的互相访问和学术交流。 | |
| 中心最新研制的《中国法律检索系统》~北大法宝2000(原 法律之星6.0)WEB版,在WINDOWS 9X中文环境下运行流畅、使用方便,用户无须经过任何专业培训即可按提示查询、打印所需的法律文件。是当前国内内容最齐全、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数据库软件之一。目前,该系统已拥有国内外千余用户,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已成为律师、司法审判人员、立法工作者、公司法律顾问、法律教学研究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的得力助手。到止前为止,该系统收录有1949至今国家颁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判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外国法、国际公约;涉外法规英文版等共6万多篇法规,2亿多万字。该系统功能强大,可用目录关键词(含任意字串)、主题分类、层次分类、批准部门、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批准日期、施行日期、正文关键词(含任意字串)和文件序号等十种检索方式查询;并提供逻辑复合查询及正文与目录的模糊查询等特殊检索功能,并提供记盘拷贝及灵活的批印功能。中心为用户提供每两个月一次的信息更新服务,对用户及时快寄或特快专递更新信息,保证用户使用的系统信息与立法同步。 | |
| 中心研制的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普及型法律光盘《中国法律法规大全》,面向广大家用多媒体电脑用户大量发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为我国“三五普法规划”作出重要贡献。 | |
| 随着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和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飞速发展,利用它进行法律信息的交流和服务也是本中心的紧迫任务。中心于1995年建成了全国第一家Internet上的中国法律信息网站,并迅速成为国际互联网络中关于中国法律信息的著名站点。北大法律信息网的开通,标志着我国法律信息化建设在互联网络上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并向国际水平靠扰。今后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进展。 | |
| 中心同时开通了通过专用浏览器使用的美国西方出版公司的WESTLAW系统,成为国内首家同WESTLAW实现联机检索的用户。美国西方集团是全球著名的法律出版商,其拥有的WESTLAW是世界最大的法律信息网这一,内容涵盖美国几乎所有的成文法律和判例及很多有价值的国际法律资料,在发达国家法律界家喻户晓,具有重大影响。北京大学法律系在进行面向世界和二十一世纪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全面引入该系统,将为我国培养国际型的法律人才起到重要作用。 | |
| 1999年6月,北京大学以《中国法律检索系统》软件著作权和北大法律信息网作为无形资产投资,与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法律信息化的市场放大运作。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继续负责法律信息化的基础研究和信息处理工作,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后备资源。 | |
|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法学楼5215室
邮政编码: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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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10)62755466 | |
| 传 真:(010)62751696 | |
| 电子邮件:lic@law.pku.edu.cn | |